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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开出首张物业罚单

发布时间: 2023-09-11    来源:

9月5日,浔阳区某小区物业公司收到罚单,因管理小区未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等行为被罚款500元。此张罚单是《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年来,浔阳区城管局针对垃圾分类管理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日,浔阳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人民路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内集中投放点的分类桶缺失及桶盖不密闭,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等行为。根据《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执法队员随即与小区物业公司取得了联系,当场指导物业人员按照四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同时对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据《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下一步,浔阳区城管局将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对辖区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