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心城区58个服务窗口接受督查
为扎实做好九江市中心城区各类服务窗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范窗口服务秩序,提高文明服务水平,3月11日,市创建办决定依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对中心城区各类窗口单位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据了解,此次督查行动对象为市直(驻市)单位、区直单位在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范围内的办事服务窗口(大厅)共58个,其中政务服务大厅6个、便民服务窗口16个、公安服务窗口36个。
将采取受理市民举报(举报邮箱jjscjzhb@163.com)、志愿者暗访、督察组分行业实地考核、常态化暗访督查等四种方式,并对督查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同行业排名末位且评分低于80分的,对该责任单位所在辖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扣1分,取消其本年度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向上推荐、申报资格;是文明单位的,由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日常考核成绩,其文明单位降一个层级,同时给予其黄牌警告并责令限期(三个月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其本年度文明单位考核定为不合格或直接摘牌。考核排名第一且评分达90分以上的,加1分,优先推荐申报更高一级的文明单位或文明行业、文明窗口。加分、扣分均直接计入季度考核实地总分;对不文明窗口当事人在九江市文明积分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