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4月16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向东主持会议,副主任梅美华、易小慧、孔焙、曹文文、黄修勇、易晓剑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27人,实到25人,合于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人民检察院五个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浔阳区“厕所革命”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浔阳区政府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浔阳区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浔阳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书面)。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区委常委、副区长唐建宇,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学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宝华,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