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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展“禁用渔具”宣贯工作

发布时间: 2021-11-26    来源:

为强化长江浔阳段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切实巩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效。2021年11月24日,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浔阳区公安分局对长江浔阳段重点水域开展巡查检查,在区域内的垂钓场所张贴《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对钓鱼爱好者发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重要提示,20余人参加此次宣贯工作,共张贴公告5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对10个类别36种具体渔具进行禁用。如若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违法捕捞,可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同时使用名录范围外的渔具进行违规捕捞作业,将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规范休闲垂钓行为,禁止一人多杆、单线多钩、长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下一步,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将继续做好贯宣工作,充分发挥河湖长关键作用,强化巡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打赢打好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