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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更优履职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2-11-21    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浔阳区检察院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紧扣打造“活力、魅力、聚力”浔阳,认真做好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分内事”,拓展民营经济平等保护路径,推出助企惠企更优更实举措,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依法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精准打击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民营企业家深恶痛绝的企业内外贪腐问题,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近3年来审查逮捕涉企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等犯罪9件11人;审查起诉13件14人。依法对插手工程建设、非法索取收受企业贿赂1500余万元的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原副局长朱某某、非法收受民营企业破产案债权人财物160余万元的柴桑区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吕某某、非法收受企业贿赂700余万元违规办理银行贷款的原九银村镇银行董事长杨某等人提起公诉。广泛听取市场主体诉求,审查逮捕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破坏企业经营设施、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5件112人,起诉121件273人。打掉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团伙5个。为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便利的投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起诉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破坏企业经营的黑势力团伙)

二是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民事、行政监督活动。助力打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重点监督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办理纠正违法案件2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涉黑“套路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挖掘虚假诉讼线索,纠正虚假诉讼案件7件,其中涉企案件3件,通过改判,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诉讼秩序和司法公正。同时,我院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注重提升对企业人员的释法说理力度,努力营造安商亲商的浓厚氛围。2020年,我院受理广西梧州某珠宝经营公司法人洪某某申请监督执行案,经审查不符合监督条件,承办检察官与执行法官一道反复多次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充分表达司法护商的诚意,当事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为检察机关的高效办理、实事求是点赞,并承诺息诉息访。

三是通过公益诉讼精准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药领域等问题,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既做公共利益的监督者和保护者,也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者和建设者。如我院今年对辖区汽修行业废机油收集、储存、处置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发现多家汽修企业存在废机油储存场所未悬挂危险废物标识、部分机油溢流至地面产生污染等问题。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我院坚持办案与普法相结合,向涉案企业宣讲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明确行业经营备案和危险废物处置标准,提升相关企业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企业先行整改。举行诉前公开听证,听取企业整改的困难和问题,联动各相关单位协助整改,确保所有备案企业均达到环保要求,助力小微企业行稳致远。

(举行诉前公开听证听取企业整改的困难和问题)

二、能动履职,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包容涉案企业发展中的不规范问题,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尽量避免因为办案打断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危及企业生存。共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16件16人,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6人,建议缓刑2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办理的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罪一案中,为保障其所经营的九江双誉投资有限公司正常经营,我院经综合考察,在保证该案诉讼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对该公司解除冻结房产和股权,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又如办理的沈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我院实地考察沈某经营的赣东北电力公司等多家民营企业经营场所,通过查阅纳税记录、用工记录,走访调查企业员工、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核实其所经营企业在当地纳税、用工较多,对经济发展、就业扶贫起到较大带动作用。值新冠疫情期间,对其从轻处理可以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利于数百名群众稳定就业和增加收入,我院在沈某退缴全部税款的基础上,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走访涉案企业当地乡镇党委政府了解情况)

二是坚持既“真严管”,又“真厚爱”,助力企业合规工作严格依法开展。会同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工商业联合会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九江市浔阳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在办理金城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收购盗采江砂从中非法获利,存在管理漏洞。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院帮助涉案公司剖析犯罪原因,督促涉案公司针对管理架构不完整、管理制度有缺陷、风险防范机制形同虚设等问题,分步骤采取有效的合规整改措施。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过程中,积极引入由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联、律师等各方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监督评估和合规考察,第三方组织出具考察报告认为涉案公司合规建设通过验收。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犯罪情节较轻,涉案人员认罪认罚,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有效,决定不追诉涉案公司;同时鉴于涉案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承诺在从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行业规定,我院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是开展涉企“挂案”清理专项监督活动,让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全面摸底梳理出涉企“挂案”2件,涉及2家民营企业。针对无法查证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依法终止侦查,为涉案企业“松绑”、“解绊”;对符合移送起诉条件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移送起诉。如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案,嫌疑人一直未到案,我院提前介入,督促公安机关采取技术手段,加快办案节奏,目前嫌疑人已到案,下一步将依法审查批捕。

三、延伸服务职能,畅通检企联系渠道

一是针对企业涉法涉诉需求等出真招、求实效,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阵地,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让企业发展少走弯路、不走歪路。总结归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诉求及常见法律风险,编订《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民营企业防范民商事法律风险提示八十条》手册,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手册200余份,就企业经营中的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纠纷诉讼等方面进行风险提示,并结合典型案例列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罪名和释义提出预防犯罪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增强法律意识。

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

二是坚持采取 “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收集企业诉求,解决企业难题。检察长带头、班子成员走访辖区多家重点企业,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邀请企业代表来院座谈,制定“一对一”定点服务企业机制等系列措施,梳理汇总企业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和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入7家联系企业走访座谈,倾听民声、收集企业意见建议31条,提供咨询、服务42次,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清单、限期协助解决,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检察长走访民营企业听取民企诉求)

三是进一步畅通检企沟通渠道,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探索实施检企联络员制度,在城东工业基地设立全市首个“非公有制企业检察维权联系点”,指定专职联系人,每周至少两天驻点开展工作。通过组织检企联络员队伍、明确检企联络员职责、强化服务企业措施、搭建检企交流平台,主动对接企业发展司法需求,促进检企联络工作规范化、多样化、常态化,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检察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