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浔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浔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11月3日
浔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7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创新引领、示范带动,着力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落实走深,助力“六个江西”在浔阳落地生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目标
10月底前,完成人民路街道“十县百乡”省级示范点创建工作并向社区延伸,将人民路街道打造成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街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12月底前,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在全区各个街道及所辖所有社区(村)进行推广,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根据区新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进度,积极跟进,完成区本级线下专区项目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照最新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简化调整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看得懂、好理解、用得上,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探索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热点回应、监督考核有序衔接。
(三)拓宽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行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监管,规范审核。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公示栏、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四)打造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将区本级政务公开线下专区融入区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项目,打通各平台数据,在专区中通过政务公开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展示政务公开现状、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行政权力办理结果等信息,打造一个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服务咨询、自主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致力于向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权威性、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人民路街道以创建示范点为契机,先行在街道和各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策咨询解读、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其他各街道以人民路街道示范点为样板,以点带面,在本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建设广政务公开线下专区。
(五)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需要通过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座谈听证、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会议公开专栏建设,建立常态化公开政府常务会议机制。通过设计问卷、网上征集等创新评议方式,运用政务公开专区、线上小程序二维码等技术,多渠道听民意、汇民智、解民情。建立“政府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机制,线下定期开展在线访谈、“政府开放日”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决策。关注百姓民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各街道应结合中心工作,实行街道重大事项全过程透明公开。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村)延伸。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社区(村)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居(村)务简介、居(村)财务、惠民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居(村)务公开渠道,加强居(村)民微信群、居(村)务政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居(村)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以人民路街道湖滨社区为作为建设示范点,探索符合基层实情、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模式,并在全区各街道社区(村)进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推进区、街、社区基层政务公开建设。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区、街协调联动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为便于工作联系交流,区本级已在“赣政通”平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群,各街道也要依托“赣政通”平台,建立本街道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群,将街道社区从事该项工作的干部纳入工作群管理。区本级将组织各街道参观学习示范点、现场观摩、工作研讨、问题剖析等方式,加强对街道、社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加强经费保障。为保障全区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区政府增加专项经费支持和投入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用于线下示范点、线下专区、特色亮点和线上平台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硬软件设施建设和投入,为政务公开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
(四)加强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共同对各街道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年底进行评价考核验收,评选优秀街道、社区,对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街道、社区,在经费上给予倾斜支持,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部门也要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服务,强力推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浔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分工安排
附件:
浔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分工安排
一级任务 指标 |
二级任务指标 |
具体建设内容 |
责任单位 |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简化及落实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简化及落实 |
调整并简化 政务公开事项 标准目录 |
1.对照最新权责清单简化调整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
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各部门 |
2.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简化调整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
各街道 | ||
3.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内容要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 |
各部门 | ||
4.调整后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素完备、查询便利。 |
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
5.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
区政府办、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各街道 | ||
规范公开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 目录内容 |
6.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
7.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能够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 | |||
8.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内容与主动公开内容融合。 |
各部门、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
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 |
9.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以及区、街道、社区三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 |
区政务服务局、各街道 | |
10.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 | |||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
信息发布 工作机制 |
11.专人专责常态化信息发布。 |
各部门、各街道 |
12.开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 | |||
保密审查 工作机制 |
13.探索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
14.建立信息公开时限、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 | |||
政策解读 工作机制 |
15.建立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机制。 | ||
16.采用图文漫画、简明问答、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开展深入浅出的政策解读。 | |||
17.开展实质性解读,包括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内容。 | |||
18.建立政策解读专员机制。 |
区政府办、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
回应关切 工作机制 |
19.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热线平台等渠道提供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入口,拓展政民互动渠道,简单咨询类留言在3日内办结,一般性留言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
各部门、各街道 | |
20.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
各部门 | ||
依申请公开 工作机制 |
21.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按时限执行到位。 |
各部门、各街道 | |
22.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流程、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申请收费情况。 | |||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
依申请公开 工作机制 |
23.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 |
各部门、各街道 |
24.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 |||
推进政务 公开平台 规范化 |
政府信息 公开专栏 |
2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规范建设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26.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搜索功能便利、可用。 | |||
政务新媒体 |
27.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提高原创内容比例,增强互动交流功能。 |
区融媒体中心及开通政务新媒体的相关部门 | |
28.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解读。 |
各部门 | ||
政务公开专区 |
39.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
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局、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
30.专区应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策咨询解读、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 | |||
31.充分利用专栏、公示栏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 |||
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 |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 |
32.认真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
各部门 |
33.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 |
区司法局 | ||
3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面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提供决策透明度。 |
各部门 | ||
35.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 |||
36.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时,应公开决策草案、决策草案的解读或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反馈途径、联系方式等信息。 | |||
37.及时公开相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 |||
38.建立“政府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机制。 | |||
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 |
39.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等。 |
区政府办 | |
40.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扩大公众参与。 | |||
重大会议公开 |
41.在政府网站开设会议公开专栏,常态化公开政府常务会议等。 |
区政府办、 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 |
42.探索开展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回放。 |
区政府办、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 ||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村)延伸 |
推进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43.编制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 |
各街道、社区(村) |
44.各村(居)委会重点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 |||
完善村(居)务 公开渠道 |
45.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