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赊销条件下的信用风险
在现今商业竞争十分激烈的市场中,企业往往借助赊销、放帐来提高自身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扩大销售业绩。然而有些企业对于买方信用状况的了解却停留在表面阶段,仅仅依靠业务员、宣传品等方式来获取信息,甚至以此作为判断买方能否按时支付货款的依据,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企业由于忽视买方信用,没有做到准确的信用分析,直接导致企业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下面仅举一例供广大企业借鉴:
山东华远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公司)2004年11月接到广东惠达公司(以下简称惠达公司)的认购货物通知,随即惠达公司马上派专人前往华远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商洽购买货物的具体事宜。由于贸易涉及的总金额高达200万元,华远公司的管理者以及整个决策层对此事十分重视,先后与惠达公司的代表多次洽谈,商讨合同的具体细则和以后合作的意向。在双方洽谈中,惠达公司的代表告之,由于惠达公司的决策层认为距离货物销售的旺季尚早,提出前期购买小批量的货物来试探市场走向,一旦该货品市场反应良好,惠达公司将按上述金额大批量购买。
惠达公司的代表向华远公司提出先期购买价值为30万元的货物,要求华远公司能够给予30天的赊销期,华远公司的决策层经过商谈,认为双方的合作前景良好,同时又能够给公司带来相当大的利润,同意了惠达公司的要求,签署了售货合同。
经过了1个月的放帐后,华远公司开始向惠达公司催款,但惠达公司称华远公司的货物在市场上反馈不佳,购买华远公司的货物积压十分严重,并向华远公司提出该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等理由,以此为借口要求降低还款金额。华远公司先后派人前往惠达公司商谈还款事宜,发现惠达公司以往的货物积压十分严重,员工士气低落,情况不佳。通过专业机构得出的分析结果来看,该公司财务十分混乱,其供货商早在3个月前已取消了授予的信用限额,并正在追讨欠款。该公司根本没有能力偿还30万元的货款,其主要负责人更以破产相威胁。经过近几个月的追讨努力,华远公司在我中心商帐部的协助下,在当地法院通过诉讼保全,拿回了40%的货款,惠达公司也随即破产。
分析与启示华远公司受惑于惠达公司即将带来的高额利润和美好的合作前景,同意了惠达公司提出的赊销条件,同时又忽略了赊销条件下的信用分析,在根本不了解对方信用限额的前提下,冒然发出大金额的货物,因此产生拖欠并非偶然。固然本案中惠达公司的贸易动机涉嫌欺诈成分,但华远公司忽视赊销条件下的对贸易伙伴的信用分析却是导致自身损失最直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