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政策: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 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按照区安委会印发的《浔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浔安发〔2020〕4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由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单位,同时抽查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建设工程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二、督查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
三、督查检查分组及时间安排
1.本次督查检查成立2个督查检查组,督查检查组安排表附后(附件 1)。
2.督查检查组成员为 3 人,组长 1 名,由区安委办负责人担任,组员 2名。
3.本轮督查检查时间段为自9月17日起至 9 月 18 日,随机抽查各行业领域的1家生产经营单位。
四、督查检查方式
根据督查检查情况,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评分表》(附件 2)进行现场评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督查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并向督查检查组提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书面汇报。
(二)各督查检查组要深入各单位和企业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同时,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规定。
(三)督查结束后,各督查检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各单位主要领导现场反馈督查情况,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督查报告和督查检查评分表,经组长及全体组员签字确认后,于 9 月 21 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周平建,联系方式:8232568,联系邮箱xyqabzh@163.com。
浔阳区政府办公室
2020 年9月16日